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兼职创业合法

中关村“基本法”出台
2001-01-12 来源:生活时报 邓琮琮 我有话说

从中关村管委会获悉,呼唤已久的中关村立法问题日前已水落石出,有中关村科技园区“基本法”之誉的《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》,200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《条例》对引进人才等方面有许多建设性的规定。教师和学生兼职、创业合法化。对教师、研究人员兼职创业和在校大学生创业从立法上首次承认其合法化;风险投资机构可以采取“有限合伙”的新型法律组织形式。这是美国风险投资事业成功的一个重要经验;为引进人才破除制度障碍。“引进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需要的留学人员、外省市科技和管理人才,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办理《工作寄住证》或者常住户口,不受进京指标限制。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高等学校、科研机构的应届毕业生受聘于中关村科技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,可以直接办理本市常住户口”。“其所在学校、科研机构不得收取培养费以及其他费用,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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